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称,将在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进一步强化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联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要求,招标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拒绝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施工单位的投标。在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无论采取何种淘汰方法,招标人均应将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安全生产记录纳入淘汰要素。在定标环节,无论采取何种定标方法,招标人均应将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安全生产记录纳入定标要素。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同时要求,招标人应该根据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严重程度、发生频次、发生时间等具体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的应用机制。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没有对投标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行评估,或没有参照投标人以往安全生产记录,选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差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较多的施工单位作为中标人,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由相关部门加大对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力度。
此外,该局还要求,在深圳市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建立之后,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无论是在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还是在定标环节,均应优先选择诚信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淘汰诚信等级低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包括其他交易平台)应在截标后,将所有投标人是否具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以及具体记录自动推送给招标人。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4.18 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