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甘肃省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
【编者按】甘肃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有序建设运营电子交易平台,自主研发建成功能完备、接口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于2016年4月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并被纳入全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平台体系。
作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政府综合试点的甘肃省,坚持全省统一规划,不断规范和深化平台建设;推进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充分发挥电子化作用,开展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不断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机制,实现在线监督功能,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竞争、实现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一、监管方式电子化,助推阳光交易
【为方便各行业监管部门操作使用,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标准和省内公共资源改革实际情况,甘肃省构建了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甘肃省利用自主研发的省级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了监管单位对交易信息的七大功能:在线审批、报警信息处理、申诉投诉举报处理、在线交易监督、在线音视频监控、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流程管理等功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据悉,甘肃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定量定性监督警示点159个,所有监督警示点以颜色标注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并实时发出蜂鸣警告,方便有关方及时处置,处理结果可同步共享到诚信记录平台,实现了电子监督对交易过程的全覆盖。同时,甘肃省还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41个,实现了动态预警和监督。
甘肃省初步形成了“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联动机制——建成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和诚信记录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统一发布和共享交换。
在监督机制方面,甘肃省还建立了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据介绍,此机制分设服务评价、现场监督和政策咨询3个小组,通过召开各方交易主体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运用电子评价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逐一进行落实。
甘肃省正在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提升完善了服务水平。
二、异地评标常态化,实现资源共享
【甘肃省的远程异地评标,是以具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软硬件及网络条件的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实现的。】
资料显示,远程异地评标一般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交易流程统一;二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数据接口标准统一,软件功能满足远程异地评标条件;三是各市州建设有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电子评标室,且网络条件符合数据传输要求;四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入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枢纽统一调度资源。
甘肃省在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基础上,组建了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市州分库,实现省级交易平台与9个市级交易平台和1个县级交易平台专家远程抽取。
除此之外,甘肃省结合自主研发的通用版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房屋市政项目、药品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实现了远程异地开评标,并实现全方位“环境监控”和“桌面监控”远程异地电子开评标全过程,确保开评标场内音视频监控和系统操作全程留痕。
目前,甘肃省级交易平台与新区分局已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数据显示,甘肃省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424次,6个市级交易平台和1个县级交易平台已具备远程异地评标的条件。全年完成615批次1543人次远程专家抽取,有效解决市州评标专家少、专业分类不齐全的问题,异地开评标系统较成熟。
三、信息安全制度化,保障平台运行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甘肃省建立健全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
甘肃省研发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简称“三平台一系统”),建立了省内信息公开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
随着“信息孤岛”的打破,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和平台的正常运行就成为了题中之义。甘肃省对“三平台一系统”为主的6个系统进行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据悉,甘肃省级交易平台也已初步完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制定细化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完成系统认证。
作者:李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