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晨/文)房屋养老金,成为最近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8月2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这场两个小时的发布会上,住建部三位部长回应了多个热点话题。其中,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正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保险三项制度,以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试点重点:建立公共账户
事实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辅导读本中也曾明确提及了这一政策导向,把其列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四项攻坚战工作之一。
今年8月2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在强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一项重点任务的同时,也明确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的研究建立工作。
根据董建国介绍,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其中,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实际上,关于房屋养老金制度的这一提法,已经有三年之久了。由于我国城镇存量住房时间跨度长、数量大、房屋老化等情况日趋严重。
从房屋的全生命周期演变规律看,房屋本身具有建筑的基本属性和规律,其本身有折旧和损耗的概念。随着居住和使用时间的增强,自然发现建筑质量下降和居住隐患的出现,甚至会产生危机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
出于房屋安全等因素考虑,政府要对现有房屋安全承担更多责任。因此,推行房屋养老金制度迫在眉睫。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这也是此次发布会上提到的试点重点,是要政府建立起公共账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从各地对于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很高。现在一些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压力很大,也让房管部门尤其是物管科等耗费较多精力,也造成了物业企业的压力。房屋养老金制度是破解此类问题的一项长效机制。
住建部回应:房屋养老金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而特别需要明确的是,房屋养老金不是房产税,此前市场上存在“房屋养老金是变相房产税”的说法纯属误导,更不存在“收费标准”的问题。
近期,对于实行房屋养老金制度是否会增加居民负担而引发的热议不断。对此,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8月26日就社会关注的房屋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住建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
对于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问题,据该负责人介绍,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对于房屋养老金的用途,该负责人表示,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