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到2025年,我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根据实施方案,2030年前,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
在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方面,要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平方公里1万人,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同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
实施方案还提出,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构建集约节约、尺度宜人的县城格局。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