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为房地产问题排序
甫结束的两会闭幕记者会上,房地产不可避免成为记者追问的焦点之一。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李克强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房地产问题是个大问题,他直接关系到居民住房问题。一连三个“问题”,突显“问题”确实不小!
有人以为总理关于房地产领域的答记者问,实质上是几天前总理工作报告的浓缩版,似无继续深究的必要。但我不这么看,因为“既是浓缩可见精华”!毕竟总理报告洋洋洒洒达17000字,涵盖面广,且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段落间,孰重孰轻?孰先孰后?有时难以清楚掌控,而从李总理直面房地产问题的回答,便使其轻重顺序昭然若揭。
简言之,四个重点:
1. 因城因地分类调控;
2. 扶持自住,抑制投机投资;
3. 加大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
4.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松绑可能性低
上述表态体现的不只是新一届政府治理房地产的新思路,在相当程度上,其实也是楼市久治不愈的“战略调整”。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作用下,说明的是政府角色与职能将发生本质性变化,其具体表现首先是:“承认现实”——城市发展及各地楼市状态各不相同,必须因地制宜,事实已经证明“一刀切”的结果,不是事倍功半、投劳无功而是加重病情。
其次则是“简政放权”——由最了解自己城市的地方政府“亲上火线”,把握调控的进度与力度,并承担其相应无可推卸的责任及结果。其三则是“重中之重”的“调整属性”——长期以来,房地产的民生必须品属性有意识的被地方政府忽略甚至掩盖,现在则是“纠偏”,或许不免“矫枉过正”,但足可说明的是,存在房价上涨明显压力的一线城市其“限购”政策将被长期执行。
最后是“稳定市场”——调控不一定是压制也包括扶持。事实上,当前三线以下城市房地产已呈“有行无市”之势,正是建立可持续的政策运作机制、避免市场“大起大落”的最佳时机。
南京打响地方调控第一枪
无独有偶,就在两会召开期间,房价已连涨19个月的南京出台“宁七条”,这在以往是不可思议的,与17座城市于去(2013)年底为应付房价控制目标未达成而仓促出台的政策截然不同,南京堪称是在没有来自中央明确压力下,因应不断走高的房价,而宣布推出调控措施之首座城市!印证“房地产调控的主导权已由地方政府接手”之论述。
“宁七条”内容主要是:
一、90平米以下户型应占开发面积的50%,即5090;
二、土地招标溢价超过45%时,标竞保障房配建;
三、对于出现过延交房纠纷或烂尾现象的企业,须现房销售;
四、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
五、建立精装修价格评估制度;
六、5郊区房价纳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统计范围;
七、统计部门对房价监测负完全责任。
调控思路已现结构性变化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透过“宁七条”不难理解房地产仍是地方政府的“三千宠爱”!至少从第四与第六条内容可以看出,“宁七条”的主要目的是使房价“形成预期”的稳定上涨,避免再陷年底“补课”的窘境,而江宁、浦口、六合…等5个郊区纳入房价统计,则必然变相大幅压低统计意义上的房价(上海也曾采行类似做法,把保障房价纳入计算,以拉低房价),此举其实已经使之前积累的统计与之后新建数据的参照、比较失去意义,但这些恐怕并非南京市政府所关心。
总而言之,透过总理的答记者问及“宁七条”的适时出台,显示房地产调控主轴与思路已出现结构性变化,其对市场可能带来的冲击及影响,值得后续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