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发布了一则百余字的快讯,称从2014年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5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 南宁为何在此时...
日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发布了一则百余字的快讯,称从2014年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5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
南宁为何在此时调整购房政策?这意味着松绑限购开始“救市”了吗?
“此次购房新政的出台,不是对现有调控政策的修改,而是北部湾经济区城镇体系同城化的一个实施步骤。”4月29日下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杨燮说。
“目前,在北部湾经济区内,除了南宁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外,其余5市没有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杨燮认为,新政出台,一是能充分发挥南宁市作为首府城市和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区域发展;二是有助于增强北部湾经济区内6市居民凝聚力,提高共同建设的积极性;三是逐步解除区域限制,实现经济区内资源的统筹配置和合理流动。
对于将此次南宁调整购房政策解读为松绑限购开始“救市”的说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科科长闭建明说,“目前,南宁市仍然严格执行限价、限贷、限购等政策措施。”
据了解,南宁从2011年3月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户籍无住房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我们经过调研研判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不会对南宁楼市产生较大影响。”杨燮说,“在南宁未实行限购政策之前,2009年至2011年间,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城市居民在南宁购房的数量仅占南宁同期售房总量的5%。因为南宁除了限购区域外,离市中心不远的区域,一直都没实行限购,玉林、北海等地的市民都可在这些区域购房。现在放开户籍限制,只是办手续更方便而已。”
根据南宁房管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在实施调控的几年中,当地房地产市场没有出现大起大落。
“和其他很多城市相比,近年来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房价并未出现明显波动。”闭建明介绍,“截至3月31日,南宁市新建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为542.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2%。根据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按正常销售量估算,可供维持销售10个月左右,居于一个合理的存量区间,不存在库存压力较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