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会员企业:
根据设立的“亚洲国际人居环境范例金奖”评选精神,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区办公室。
二、为确保申报与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组委会与初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
三、凡被申报或推荐入围但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电话:010-57811807
联 系 人:陈主任 邮 箱:summit@schcn.com
附:1、亚洲国际人居环境范例金奖评选办法
2、亚洲国际人居环境范例金奖申报表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