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申请保障房认定条件 看重居住时限和工作--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成都商报讯(记者 严薇) 昨日,本报报道了今年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任务21.1万套(户),农民工也将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而对于农民工申请条件认定,昨日,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看重居住时限或从工作上认定。
昨日,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今年上半年内确定无户籍常住居民的准入程序和标准,并在年内开始实施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公租房等保障政策。“首先各市县要确定准入办法、标准和程序,然后再按政策执行。”之后,申请者可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虽然,农民工需要达到的申请标准也由各市县自定,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申请标准将看重居住时限或工作。“可能会在居住时限或工作认定上要明确些东西。”记者了解到,起步阶段将首先针对从事公共服务业的外来务工者,如环卫工、公交车司机等。我省考虑将总量20%的公租房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还将专门研究将农民工扩展进公积金缴存范围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