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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三个转变” 提升政府形象——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侧记 --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多年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认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高低,事关该厅的形象,事关政风评议、效能建设和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他们把办理工作纳入全厅的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将办理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使办理过程成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效能型机关的过程。
  省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高效办理、高质量落实委员们所提提案,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为此,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提案办理工作与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有机结合,通过实现提案办理的“三个转变”,推动工作、提升形象。
  一是注重服务性,实现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在提案办理中,他们彻底改变为办理而办理、被动参与、空洞表态的“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和与委员的联系沟通,实现了办理的“人来人往”。
  二是注重透明性,实现由“闭门办理”向“开门办理”的转变。深入基层现场办理提案,是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针对性,有效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途径。去年,他们提出了重点提案必须厅领导牵头进行现场办理的原则。
  三是注重效果,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该厅认真总结以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验,真正把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在提高办理质量上狠下功夫,力争让政协委员更加满意,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办理有关保障房建设管理的提案过程中,该厅坚持以政府主导、完善政策制度、创新运营模式的原则,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分配公平公正。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编制下发了“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相继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文件。同时采取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安排省级专项补助、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从土地出让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提取安排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对每年建设计划,由各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履行政府职责,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该厅起草了《安徽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坚持公开操作程序,切实做到建设计划公开、资格审核公开、房源分配公开、违规查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按照“三审两公示”制度要求,指导各地科学制订分配程序,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公开申请范围和条件,严格准入资格审核。该厅同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全方位、全过程、全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企业参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对其准入条件、分配结果等也纳入当地政府的监管范围,防止产生新的社会不公。三是创新运营模式,强化后期管理,实现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房物业管理模式,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商业化管理方式,建立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保障房和配套设施正常、可持续运行。
  2012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0件,内容涉及城建、房地产、住房保障、建筑业、村镇建设、建筑节能等。截至去年10月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到了100%,面商率达到100%,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委员们的较高评价和满意答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案办理工作前不久荣获2010年 1012年度安徽省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受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表彰。(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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