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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细则玩精简 多数城市未提20%个税--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就在各地“掐点”公布楼市调控细则的第二天,A股地产股逆势上涨1.32%。市场对此轮楼市调控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严厉的“国五条”细则为何未能 打击地产板块?近日集中发布的各地楼市细则或能说明此问题。记者细研这些“精简”的细则发现:多数城市未提个税方案;二线城市房价涨幅空间或近10%。另 外,各地赶在大限最后一天公布细则,侧面说明了地方阻力之大。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 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又因为“国五条”细则中明确提出严格征收 房地产交易环节的20%个人所得税,以及可适时提高二套房贷款门槛等,市场对地方政府一并公布上述原则的操作方案寄予厚望。

    细则出台 杭州等地逾期一天公布
    然而,在2月底至3月29日,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细则。直到3月30日,北京、上海、重庆率先行动,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及相关细则。第二 天,即一季度最后一天,深圳、广州、天津、大连、济南、贵阳、合肥、厦门、南宁、南京、武汉、昆明、石家庄、青岛、郑州和成都等16个城市陆续公布细则。 其中,南京细则以140余字的最少字数被市场称为最简洁范本。
    4月1日,杭州、哈尔滨、海口等地逾期一天出台细则。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头条发布《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正 文仅64个字,再次刷新最少字数纪录。内容为: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 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实际上,杭州这一表述代表了除京沪两地外,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房价调控目标。“和2011年那轮房价调控目标不同,这次表述是扣除了CPI上涨因素,所以加了个‘实际’增幅字样。”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介绍说。
    尽管口径有所收紧,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同比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也就是说,如果各地今年房价涨幅参考这一指标,意味着房价年度增长接近10%。
    对此,华中地区某大型房地产企业高层认为,这次调控主要针对一线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对于房地产尚属存货消化期的二三线城市,中央是支持其发展的。“我们这里目前房价5000元左右,供给非常充足。房价上涨10%应该是合理发展。”
    细看国务院通知精神,也确有类似表述。《通知》称,“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基于这一原则,海口等城市逾期公布价格调控目标,以及杭州等地以64字之文简要回应中央调控,或许也在允许范围之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2月份,杭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仍同比跌5.5%,海口跌0.1%,青岛跌1%,温州跌10.7%。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房价本就上涨明显的城市,也一并将房价控制口径定位为“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就显得有些牵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月,广州、深圳、南京、福州、厦门5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同比涨幅分别为8.2%、5.8%、5.3%、4.4%,均高 于上海4.1%的同比增幅。但从5个城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来看,除福州未有公开可查文件外,其余4个城市均以“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来 界定。若按去年江苏人均可支配收入12.7%的增幅标准来看,南京今年房价涨幅仍可能达到10%左右。
    京沪样本 行政性限价或成杀手锏
    相比之下,北京上海两地细则确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方的严格之处。在房价调控目标上,北京的表述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上海的表述是“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基本稳定’一词是北京等地方政府在细则调研阶段提出的说法,那时候住建部等中央部门对这种表述是不认可的,希望地方提出更明确的数字化说法。但从结果来看,地方的态度被采纳了。”一位接近北京房屋主管部门人士称。
    除了基本稳定外,北京的一大亮点是把限价扩展到自住和改善型商品房。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官方态度是,在强大的行政力量下,今年刚需房的房价一定 会降。在此前提下,尽管高档房还会有一些涨幅,但平均下来,可保北京房价全年平稳。而这种做法,旨在为全国提供示范效应。在房价出现反弹的时候,各地政府 可效仿北京,以行政限价方式强行平抑价格。
    类似的表述在上海细则也可见端倪。根据上海细则,“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
    细则有别 多地细则未提20%个税
    综观20多个地方细则,除了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五个城市外,其他所有城市(包括深圳)均未提及20%个税问题,后者因最有可能带来商品房销售短期大幅回落,进而撼动房价,被视为“国五条”最大杀手锏。
    根据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口径,“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 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 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表述在市场人士看来并未严于预期。另外,截至发稿时,北京、上海等地个税征收办法仍未采用新政。深圳等未提及20%个税的 城市,更一如既往地延用老的征收办法(即按成交额的1%至2%征收)。
    “也许各地还在等待国税总局的指导意见出台。接下来,各地如何执行个税征收办法以及二套房的信贷政策的调整,将是楼市新的看点。并有可能实质性影响地产股的走向。”薛建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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