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是当前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为“民生大厦”打基础,社会各界都在为“民生工程”添砖加瓦。然而,在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程中,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由此产生,如何保障工程的质量,保障性住房工程不仅要量的完成,关键还要有质的保障。保障性住房工程如果质量保障不了,不仅政策落实成为空谈,更会伤及百姓之心,影响社会和谐。为此,该市围绕“立足质量提高、确保投诉减少”在着力构建民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1、管理制度得到肯定。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工程质量,还充分得到了百姓的认同。特别是《分户验收制》、《住宅质量回访制》、《联合检查制》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其中《分户验收制》、《住宅质量回访制》、分别被评为2009年和2010年度绍兴市行风建设十大亮点工程。
2、质量通病得到控制、质量投诉明显减少。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工程质量,有效控制了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还大大提高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不少质量问题提前处理和主动解决,使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大幅下降。
3、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由于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老百姓的满意度也显著上升。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实行监督交底制。监督交底制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督,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品位,打好质量控制基础而建立的一项制度。我市针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特点,依据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施工过程的难点、监督检查的重点,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内容涉及质量监督程序、内容、方法、要求、措施、公开办事制度和工程各分项施工质量监督告知内容等,由质监员到施工现场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后各单位书面签收,今后按交底内容和要求进行监督抽查。
2、实行住户监督制。住户监督制是为了贯彻落实该市《全市建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促进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减少质量投诉,维护业主利益,进一步提高社会放心度、满意度,促进社会的和谐所推出的一项制度。住户监督员是从保障性住户工程的业主(住户)群体中挑选产生一定数量的社会义务监督员,经我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参与对所在工程的工程实体质量和监督机构的工作态度、效能、质量及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增加工程质量监督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实行监督工作细化制。《绍兴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要点》是该市针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而制定的又一个监督工作指南,主要对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程质量监管提出了具体、科学、有效、操作性较强的方法和要求,如基桩钢筋长度二次抽检制,现浇板厚度二检二测制,建材“三位一体”抽检制,模板二板三撑制,钢材入模称重制,不合格建材返工跟踪通报制,节能施工样板和过程检测制等,通过这些制度和方法的实施,有效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4、实行联合检查制。联合检查制是为更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减少质量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市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部门联合三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所推出的一项新的检查制度。在检查中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每月一次检查;二是实行检查数量和检查内容的全覆盖,三是做到问题分析、整改落实和教育处罚同进行。对问题较严重的工程实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约谈和企业通报制。
5、实行分户验收制。早在2004年该市就制订实施了《绍兴市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这应该是分户验收工作的雏形。2006年3月正式制定了《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立了套内质量评定和成品房质量档案,要求建设单位在交房时必须将套内质量评定和成品房质量的资料提交给购房者。
6、实行质量回访制。工程质量回访制是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让百姓真正买上放心房,住安心房套上的又一大“保险”。该市在轧实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推出《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质量回访工作制》,要求对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的工程,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走访住户,了解工程施工质量,并主动对质量缺陷进行维修活动,并建立相关档案。
摘自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