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六新规为保障房管理护航--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什么样的人能申请限价商品房?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哪些条件?骗租廉租住房会受到哪些惩罚措施……本月23日起,我省六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实行。届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等问题,均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这六大办法包括《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与退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办法》。
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资金保障、税费优惠等作出清晰规定。《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我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三类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取与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与使用、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收缴、物业服务与配套设施的管理。
其他四个管理办法则分别对我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四大类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制定了操作制度。
据了解,这六大办法从起草至出炉历经近一年时间,其间经过了基层调研、制度起草、专家审订、公开征求意见等过程,于9月24日正式印发,10月23日起施行。我省各市、县(市)将在六大办法印发之后的三个月内,因地适宜地制定出对应的实施细则。“六大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省不仅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走在全国前列,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设同样是可圈可点,这对进一步推动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的积极意义。”省住建厅有关人士表示。
摘自 《山西晚报》 记者 胡斌 戎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