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引导民间资本参建交通基础设施 --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本报讯 民间资本参与甘肃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具体的投资方式。甘肃省政府日前明确,将通过BOT(建设—经营—移交)等4种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甘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意见》10月中旬出台。在这个实施意见中,甘肃省明确规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通过4种模式开展对内对外开放引资。
这4种模式包括:BOT模式,即投资人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投资、建设、收费、经营一体化管理,收费经营期满后移交政府主管部门;BT(建设—移交)模式,即投资人按协议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PPP(公私合作)模式,即公私合作经营,投资人直接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投资比例和投资协议享有相关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实现“双赢”或“多赢”;利用证券市场或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设立交通建设基金、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多方融资。
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甘肃省也有明确界定,即凡符合开放条件的公路、桥梁、隧道、车站、港口、码头、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以及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均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和鼓励国有企业、外商、民营企业和个体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
据了解,投资甘肃交通基础设施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征地拆迁、税收、贷款、企业开办等各方面享有与国有独资或控股交通企业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