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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保障性房建设进展良好--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今年,国家安排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50.18万套。年初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超前谋划落项目,精心组织破难题,全力以赴抓推进,经过半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目标。截止7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08.8亿元,新建项目开工360411套,开工率68.91%,基本建成227281套(含结转项目),超出预期目标8.9个百分点。其中,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61036套,开工率92.79%;各类棚改开工299375套,开工率65.48%。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年初以来,炳轩书记、宪魁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汇报会和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又多次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要求。我省从去年10月起就开始制定计划,组织各市县、系统上报改造建设计划,省住建厅与发改、林业、农垦、森工、铁路等部门和系统反复沟通,多次对接,推敲计划。今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地、系统)签定了责任书,各地也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到了启动早、工作实、计划细、责任清。

  (二)强化多元投入,确保资金筹措到位。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0亿元;省政府上半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4亿元,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借给四煤矿城市4亿元,并要求省龙煤集团为每户落实配套资金1万元;明确提出将省财政超收的2/3和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的2/3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和佳木斯市4个试点城市,积极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组织召开了“政银企”对接会,六家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签订62亿元融资协议;积极谋划融资平台建设,先后与辰能集团、哈城投公司、建设集团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等单位就省级投融资平台建设进行深入协商,研究了湖南、陕西和河北等省投融资平台的组建模式;各地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牡丹江引进中冶集团二十冶带资5亿元建设公租房。

  (三)强化征收拆迁,确保工程形象进度。指导各地积极破解房屋征收难题,抽调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开展征收拆迁会战,包项目、包滞迁户,实行法院前期介入、裁执分离,依法征收;省政府明确5、6、7、8、9、10月底前,开工率分别达到30%、45%、60%、75%、90%、100%,10底前42万套全部竣工的目标,开展了两次全省范围的大规模督查,5月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的2个市、10个县进行了约谈,强化督促抓落实;各地围绕既定目标,坚持结转项目早复工,新建项目抢开工,加快推进工程形象进度,采取“抽肥补瘦”,实行优质地块反补、先建后拆、异地安置、原地拆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确保建设增量。

  (四)强化配套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坚持棚户区改造建设一片、完善配套一片、美化绿化一片的原则,同步推进道路、供水、供气、供热、绿化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住建厅、省物价局和省电力总公司联合商定,对保障房项目一律减免10%的配套费用。举办了全省市(县)长、规划局长、规划和建筑设计院长三个层面、共600余人参加的以保障房规划设计为重点的专题培训班和现代建筑培训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创建精品意识,提升保障房建设形象和品位。今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全覆盖的保障房质量安全巡查和检查,有效防止了工程质量通病。开展了棚改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对规划设计好、配套设施全、建设品质优的示范项目给予重奖,促进棚改项目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强化后续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我们在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等环节上规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和网上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各方面监督;各地普遍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配租配售办法,采取“公开摇号、评分排序”等方式分配房源,将保障房建设任务、开竣工、分配政策、房源位置、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政策实施的公平合理。



                                                                                        摘自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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