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解读--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政府签署《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城镇体系建设、村镇规划建设、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筑节能、创建生态示范城市(区)以及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等七大方面加强合作。
7月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已就框架协议全面展开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助力中原经济区建设。
加快我省城镇体系和村镇规划建设
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指导《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支持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指导我省实施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探索中小城市内涵式发展、中心镇集聚式发展模式。省政府执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沿陇海城市连绵带、郑汴都市区等次区域规划,推进各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研究出台中小城市内涵式发展、中心镇集聚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我省147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乡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我省全国重点镇、绿色低碳重点镇示范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建设、镇(乡)村规划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省政府探索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机制建设经验,整合惠农项目和资金,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农村危房318528户,完成投资73亿元;为全省874个建制镇各配建一套生活垃圾中转站,为1020个乡分别配发了两辆后装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全省新型农村社区初步建成近300个,开工建设2300个,今年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并完成50%以上。
推进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房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支持我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省政府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我省已申请将郑州、安阳、平顶山、商丘四城市列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
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省正式投入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计148座,建成规模645.55万吨/日,建成污水配套管网4352.58公里;全省共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23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27万吨。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中原经济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支持郑州污泥处置场、洛阳市污泥处理场等列入污泥处理处置示范项目,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等。省政府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及时开展并总结推广污泥处理处置及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目前,我省加强对“十二五”重点流域县(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管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运行管理,力争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达到无害化标准。
在建筑节能、城市创建、保护资源等方面紧密合作
如今,我省在全国各省份率先实施65%的节能目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实施率97%以上,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48亿平方米,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000多万吨标准煤,4市8县被国家列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支持我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进行生态城市或城区建设试点,支持洛阳新区、新乡平原新区创建生态示范城区试点,鼓励国家最新低碳生态政策技术标准优先在示范区试验,引导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专项示范项目优先在示范城区建设。省政府加快编制《河南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河南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实施方案》,探索并形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效模式,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运营、维护管理等相关政策;加大资源保护的人力、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发展保护机制,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促请省人大出台《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加紧研制《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建筑示范实施意见》,扶持新乡、济源等市积极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编制《河南省建设领域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我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并在资源保护和建设方面给予支持。截至2011年底,我省共有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17个,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2个。今年,全省有13个城市(县城、乡镇)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乡镇),16个城市(县城、乡镇)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乡镇)。根据规划,“十二五”末,我省将有25%的县市获得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
摘自 《河南日报》 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