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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障房究竟分给了谁?可在网上查--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信息公开

  各地要在网络、媒体等四个载体全程公开分配信息

  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房源还剩多少等信息将通过公开渠道公布,一目了然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分配等信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了。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月后10个工作日,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并通过网络公布、保障房项目现场公布、社区公布、媒体公布等四种方式公开保障房分配的全过程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确定年度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在《通知》下发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还需公开列入年度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清单。在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在项目开工20日内公开开工项目信息,在项目竣工20日内公开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

  据省住建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开的信息包括分配和建设。分配方面,我省目前已实行保障房分配经社区、街道、县(区)的“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建设方面,项目建设行为信息公开在去年就开始在全省实施公开。

  “此次加强信息公开,使公开内容和范围更加全面,将保障房信息公开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该负责人介绍,包括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等七项分配方面的信息都将全面公开,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房源还剩多少等信息将一目了然。

  据了解,上述建设和分配行为的公开信息,主要通过4种方式公开,第一是网上公开即政府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第二是现场公开,在项目现场有公示牌公布项目情况;第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不定期公布;第四是通过社区、街道、县(区)等分管部门公示。另外,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每个建成的保障房小区、每栋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楼,都将安装永久性质量责任铭牌,注明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的信息。

  该负责人介绍,8月底前,各市(州)需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上报,省住建厅将对全省保障房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将保障房信息公开内容作为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的保障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考核。



                                                                                           摘自 《四川日报》  记者 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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