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上午“一审” 保障房建设等将全程跟踪审计--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与传统的事后审计相比,跟踪审计具有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优势。今后,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将采用全过程跟踪方式开展审计工作。今天上午,《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进入“一审”阶段,草案对跟踪审计的事项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
据市审计局统计显示,2009―2011年共完成绩效审计项目 2485个,占全市审计项目的92%;促进增收节支24亿元,避免损失1987万元。这些项目涉及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资金、地方建设项目投资、境外地方国有资产等。
以分阶段、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方式将通过立法规范化。草案中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用于应对突发事件、举办重大活动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采用全过程跟踪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当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审计机关应当在阶段性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最终的审计报告中反映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应当在最终的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摘自 《新闻晚报》 记者 陈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