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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储万套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 新就业大学生等3类人群可申请--中国商业地产开发协会

       6月11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开始面向城六区收储5000套社会闲置房及5000套城改安置房,并将以低于市场价20%的租金进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等3类人群可申租。

  为解决西安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加快公租房有效供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出台《西安市收储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指导意见》。2012年,西安市政府下达收储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任务1万套。其中,新城区800套、碑林区850套、莲湖区800套、雁塔区850套、灞桥区850套、未央区850套、市城改办5000套。这1万套公租房将以低于市场价20%,通过摇号方式交付到保障性住房受益者手中。

  据相关人员介绍,收储的社会房源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的租金略低于市场评估价租金的标准确定。收储期限一般为8~10年。同时,出租价格也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承租价格的80%确定,承租与出租之间的租金差由财政负担。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对承租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及时清退。

  具有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32元;非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住房和收入与西安市民同等要求;在本市连续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申请人年满18周岁;根据相关办法,单位集体申请承租收储公租房的,将优先办理;也可以几个人合租。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设11万套公租房,尽力改善城市“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


                                                                                    摘自 《陕西日报》    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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