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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别给财产转移留时间

国土资源部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倒计时。从2014年起,我国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至此,不动...

 

  国土资源部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倒计时。从2014年起,我国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至此,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了比较明确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基本制度,2015年推进实施,2016年全面实施,2018年前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的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今年两会期间受访时也曾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对产权的确定和界定,有利于产权保护,有利于不动产参与市场交割。
  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建立,为何要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这是很多人十分不解的问题,因为这两三年时间很容易变成某些人转移、处置不动产的时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后,全国各地的闲置住房和闲置土地都有望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到,“房姐”“房叔”“房哥”将无处藏身,可能会引发部分持有多套房产的人员抛售不动产,使市场供应增加,进而可能降低房价。
  在笔者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出台到全面实施,尽管中间有大量准备工作要做,但完全不必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理应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这项工作费时较长,笔者猜测不外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在技术层面,相关部门目前各有各的登记系统,完成技术统一需要一个过程;二是不动产登记目前是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也需要一个过程;三是土地、森林等领域的登记目前都有各自的法律体系,需要时间来修改相关法律。显然,协调这些工作有一定难度。比如部门利益,不动产统一登记至少涉及三种部门利益:影响相关部门的权力,影响相关部门的收费,影响相关部门的人员安排。由此看,预留出一定时间用来清除各种“路障”,似乎可以理解。
  但在笔者看来,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必须快马加鞭,少给或者不给某些人转移财产留下时间。如果一些来源不明的财产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顺利完成了转移,就会令不少贪腐官员“安全”逃脱。因此,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时间越早越好。如果做不到提前在全国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么就应该在条件成熟的部分城市率先全面实施。如果做不到早日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也不妨先从部分领域入手。比如,目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房屋用地使用权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只要有关部门下决心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与房屋就很容易完成统一登记。
  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还有一个办法可以降低某些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那就是舆论、纪检部门紧盯不动产交易的各个环节。自传出住房信息联网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消息后,就不时传出某些公务人员大量转让房产等信息。如果紧盯交易环节,很可能发现不少腐败线索,防止不明来源财产被“洗白”。
  尽管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值得肯定,但漫长的实施过程让公众忧虑。在笔者看来,清除“路障”过程如此漫长,已折射出有关方面在处理此事时的决心还不够大。毕竟,从制度出台到全面实施,两三年的时间差似乎是有意在给某些人转移财产提供机会。
  尽管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认识不一定清晰,但在公众眼里,不动产统一登记无疑具有多重效果,会给社会带来显著变化。也许,公众这种热切的心态、极高的呼声才是真正值得重视和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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