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差异化缴纳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超过1000万元且小于3000万元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探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试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减轻优秀诚信企业负担。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90分,或市政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5分的企业可以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90分,或市政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85分的企业可以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且符合免缴、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撤回年度保证金。《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1日(以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为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